一、答辩名单及材料公示:
此次国家奖学金评选由学生自愿提交申报材料。我院已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、科研能力、成果真实性进行初审,现将申请答辩名单公示如下:
博士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名单:
年级 |
姓名 |
专业 |
2016级 |
吴帆 |
土木工程 |
2016级 |
高洁 |
管理科学 |
2017级 |
李帆 |
法学 |
硕士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名单:
年级 |
姓名 |
专业 |
2016级 |
毛宁 |
安全科学与减灾 |
2016级
|
屈克焱 |
城乡规划学 |
现对以上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公示2天,公示材料请到学院C311办公室查阅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、隐瞒欺骗等行为,请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,电话:86996595。
对有上述不端行为的申请者,学院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,对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撤销其所得称号,追回全部奖学金,并取消毕业前所有荣誉的参评资格。
二、答辩安排:
答辩时间:2018年10月10日,15:00
答辩地点: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 C312会议室
答辩内容:学生自己准备材料(建议用中英文双语PPT)进行公开答辩,全面介绍自己科研、论文、学习、社会服务等情况,特别应详细介绍成果内容及本人完成情况,自述时间8分钟,问答时间2分钟。
若因在外实习或交流不能到场者,可请他人代为答辩。未按时参加答辩视为放弃申请。
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
2018年10月8日